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9:25:52
法律分析:在司法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关键证据被无理拒绝的情况。此时,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要求出具证据保全令,保全证据的完整性;其次,可以申请证人传票,要求证人到庭作证;最后,可以采用证据交换的方式,使双方都能了解对方的证据情况,从而确保案件的公正审判。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62条:“当事人对需要收集的证据不能自行取得的,可以向人民申请证据保全。”。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109条:“当事人可以向请求传唤对方当事人、证人提供证言。”。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123条:“当事人在诉讼中有权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证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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