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8 07:54:01
出纳交接工作,一般由主管会计负责监交。依据相关规章,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前任出纳必须将手中还没有登记入账的所有单据,写一式三份的交接清单。交接内容包括。1.列明现金账户余额及现金金额。2、列明转账支票张数及支票号码、现金支票的张数及支票号码。3、已开张数及票号和未开张数及票号。4、启用账薄日期、账簿名称及账簿册数。5.各类印章名称。6、企业公户卡、网银及登录支付密码。7、购领本和开票系统。8、所有与现金有关的各类原始单据。交接内容与物品经双方核对无误后,双方及监交人三方签字盖章,各执一份交接清单以备后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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