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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21:56:53
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原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法律未明确旷工几天可解除合同,各单位自行决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条件、严重违规、失职、给单位重大损害、与他单位建立关系且拒不改正、劳动合同无效、被追究刑责。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至于旷工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法律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由各单位根据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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