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22:06:33
企业兼并的风险和法律依据。兼并后,被兼并企业应注销,无需清算组。兼并需变更登记。依据《公司法》第172条,兼并可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时,被吸收公司解散;新设合并时,合并各方解散。根据第173条,合并需签订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法律分析;企业兼并的风险是目标公司可能会隐藏大笔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兼并后,被兼并的企业应当注销,此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企业兼并需要进行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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