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1 20:04:07
规定“实际施工人”可起诉“发包人”致诉讼秩序混乱的原因 1、导致诉讼双方的诉权显失公平 诉权,对诉讼的双方应是平等的,任何一方对对方都享有诉权。“实体意义上的诉权,是指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实体请求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基于实体法的规定产生的。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执时,有利害关系的双方当事人都有权提起诉讼,各自都有权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请求。无论何方起诉或应诉,都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也就是说,任何一个诉讼案件,从诉权的角度上说,其诉权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起诉对方。但根据法释〔2004〕14号司法解释,则只可能是“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因为“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无效,“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的限制。这种对“诉权”标准的界定明显不合法理。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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