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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2 08:30:23
失业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可领取失业保险金,1-5年最长12个月,5-10年最长18个月,10年以上最长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可合并计算,但不超过24个月。法律分析;可以的,只要你公司没给你交保险就可以领,但是能领的期限长短跟你缴保险年度有关系。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拓展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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