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3 17:50:22
根据《民法典》规定,国务院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并要求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南京市在此背景下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试点方案》文件,要求将物业管理纳入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虽然街道设立物业科仍处于试点阶段,但并非所有小区遇到物业纠纷时都可以找到街道处理。在此过程中,物业服务。法律分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国务院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其中,将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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