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19:28:01
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规违纪、严重失职损害单位利益和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以及劳动合同无效。法律分析;法律中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如下: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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