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12:45:47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以下四个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另外,一般情况下,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不能超过5个。有下列情形,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党支部。1、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2、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对于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调整或者撤销。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条。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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