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21:15:02
在互相斗殴的过程中一般不存在正当防为的行为。互相斗殴,指双方或多方在主观上均具有不法侵害的故意,客观上均实施了不法侵害对方的行为。认定互殴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均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意图。但在一方停止或退出互殴后,另一方继续对对方进行殴打,此种情形下,行为的性质已经转变,从原来的互殴变为一方对另一方的加害,被加害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对加害人实施了防卫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一、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如何认定。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认定如下:1.主观上具有防卫意识,客观上具备正当防卫的时空条件。2.防卫行为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暴力犯罪,暴力犯罪行为已经足以严重危及人身安全。3.防卫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的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达到了“重大”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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