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04:42:37
民政部门应承担农村五保户的护理费用,包括住院治疗的补助和超额费用的承担责任。农村五保户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由民政部门和医院承担。同时,农村五保户在全年住院次数、住院时间和费用标准上也有一定的限制。这些信息都有存档,并由当地的医疗合作部门负责协调。法律分析;应由民政部门承担护理费用。1、农村五保户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不设起付线,住院医药费减去按规定不能报销的费用后,按75的比例予以补助,民政部门按25的比例予以补助。2、农村五保户对象到县人民医院总费用超过4000元的需到县合管办、县民政局办理手续后方能继续住院治疗,否则其超额部分医疗费用由所住定点医院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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