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03:36:09
户口本上的曾用名指的是个人在过去使用过的名字,但现在不再使用。当一个人在派出所登记过曾用名后,如果后来更改了姓名,这个曾用名就会出现在户口本上。曾用名主要用于在相关资料核对时,如果出现系统资料与新的身份证资料不一致的情况,进行身份核对的场合,比如银行、户籍部门和学籍部门等。户口改名字的具体流程如下:1、写更名申请。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未成年人改名的注意事项如下: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