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16:25:09
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诚信评价和分类管理。这包括对以下信息进行核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名册、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终止情况、岗位空缺和员工工资发放状况、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劳务派遣用工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劳动用工信息。具体操作细节由市劳动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政府各级部门需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的三方机制,如市、县、区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和相关组织代表共同参与,负责处理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以促进劳资双方的和谐共处。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