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01:40:14
一、收监执行条件如下:1、必须是人民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判决的罪犯。2、判决的刑罚必须是实刑而非缓刑。3、管制、缓刑(除死缓外)、监外执行、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不属于收监的范畴。4、缓刑期间犯罪分子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严重违法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收监。5、暂予监外执行时违反规定的,决定机关应当及时作出收监决定。二、撤销缓刑,执行收监的情形。1、缓刑期间再犯新罪。这里的新罪,是相对于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既包括同种之罪也包括异种之罪。只要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就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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