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13:45:55
夫妻婚前买房,登记名字属个人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需分割,离婚后协商,不成可起诉。若登记双方名字,则为共同财产。婚前按揭房,如果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那婚后也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离婚时需要分割还贷部分。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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