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前购买的按揭房产,婚后归属权归谁?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9 13:45:55
在婚姻前购买的按揭房产,婚后归属权归谁?
夫妻婚前买房,登记名字属个人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需分割,离婚后协商,不成可起诉。若登记双方名字,则为共同财产。婚前按揭房,如果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那婚后也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离婚时需要分割还贷部分。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导读夫妻婚前买房,登记名字属个人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需分割,离婚后协商,不成可起诉。若登记双方名字,则为共同财产。婚前按揭房,如果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那婚后也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离婚时需要分割还贷部分。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夫妻婚前买房,登记名字属个人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需分割,离婚后协商,不成可起诉。若登记双方名字,则为共同财产。婚前按揭房,如果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那婚后也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离婚时需要分割还贷部分。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在婚姻前购买的按揭房产,婚后归属权归谁?
夫妻婚前买房,登记名字属个人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需分割,离婚后协商,不成可起诉。若登记双方名字,则为共同财产。婚前按揭房,如果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那婚后也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离婚时需要分割还贷部分。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