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14:52:24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30日,情况复杂可延长30日,需及时告知当事人。侦查期间扣押物品需注意保管、不得损毁,对非案件相关物品应及时解除扣押、冻结。法律分析;一、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查封、扣押期限多久。1、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扣押、扣留、查封期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2、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二、侦查期间扣押物品要注意什么。侦查期间扣押物品需注意以下内容。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