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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如何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9 14: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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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如何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30日,情况复杂可延长30日,需及时告知当事人。侦查期间扣押物品需注意保管、不得损毁,对非案件相关物品应及时解除扣押、冻结。法律分析;一、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查封、扣押期限多久。1、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扣押、扣留、查封期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2、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二、侦查期间扣押物品要注意什么。侦查期间扣押物品需注意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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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30日,情况复杂可延长30日,需及时告知当事人。侦查期间扣押物品需注意保管、不得损毁,对非案件相关物品应及时解除扣押、冻结。法律分析;一、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查封、扣押期限多久。1、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扣押、扣留、查封期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2、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二、侦查期间扣押物品要注意什么。侦查期间扣押物品需注意以下内容。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30日,情况复杂可延长30日,需及时告知当事人。侦查期间扣押物品需注意保管、不得损毁,对非案件相关物品应及时解除扣押、冻结。

法律分析

一、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查封、扣押期限多久

1、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扣押、扣留、查封期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2、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二、侦查期间扣押物品要注意什么

侦查期间扣押物品需注意以下内容:

(1)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机关或者人民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立即通知邮电机关。

(2)机关、人民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3)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4)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机关。

拓展延伸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查封、扣押期限的法定规定是什么?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时,查封和扣押的期限受法定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于查封的财物,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而对于扣押的财物,根据案情的复杂性和需要审查的时间,期限可以在查封期限届满后适当延长,但总体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注意的是,特殊情况下,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申请延长查封和扣押期限。因此,具体的期限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决定。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时的查封和扣押期限一般为三十日,如情况复杂可延长三十日。延长期限时应及时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侦查期间扣押物品需注意保管、封存,不得损毁或使用。对于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冻结的存款、汇款,应在3日内解除扣押、冻结并退还原主或邮电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查封和扣押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总体不得超过法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一节 调查 第八十九条 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满六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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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如何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

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30日,情况复杂可延长30日,需及时告知当事人。侦查期间扣押物品需注意保管、不得损毁,对非案件相关物品应及时解除扣押、冻结。法律分析;一、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查封、扣押期限多久。1、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扣押、扣留、查封期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2、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二、侦查期间扣押物品要注意什么。侦查期间扣押物品需注意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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