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9 09:24:01
《行政诉讼法》规定,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如果行政案件需要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人民法院可以中止行政诉讼。关于行政案件的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方面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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