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21:23:24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孩子、孩子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其他正当理由。法律分析;抚养权变更的要求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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