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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变更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24 21: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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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变更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孩子、孩子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其他正当理由。法律分析;抚养权变更的要求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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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孩子、孩子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其他正当理由。法律分析;抚养权变更的要求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孩子、孩子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其他正当理由。

法律分析

抚养权变更的要求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拓展延伸

抚养权变更的程序和实施步骤是什么?

抚养权变更的程序和实施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申请书、证明文件等,并向法院提出抚养权变更的请求。其次,法院将受理案件,并进行调查取证,包括对双方当事人的听证、证人证言等。然后,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最后,一旦法院作出抚养权变更的决定,双方当事人需按照判决执行,如履行抚养义务、交接子女等。需要注意的是,抚养权变更的具体程序和实施步骤可能因地区和个案而有所差异,建议当事人在办理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指导。

结语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需满足一定条件。法院将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决定。申请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并向法院提出请求。法院将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进行审理。一旦法院作出抚养权变更的决定,双方当事人需按判决执行。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和个案有所差异,请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九十五条 民政部门进行收养评估后,可以依法将其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交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后,民政部门与未成年人的监护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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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变更的法律要求是什么?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孩子、孩子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其他正当理由。法律分析;抚养权变更的要求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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