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3 22:39:24
中国的行政区域分为四级,分别是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和乡级行政区。1、省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是直接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4种。(1)省;中国国家地方一级行政区域,始于元朝,已有六、七百年的历史。(2)自治区;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相当于省的行政区域。新中国成立后共建立了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自治区。(3)直辖市;即直辖市,由直接管辖。是人口比较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地位的大城市。至1997年3月设立重庆直辖市为止,中国共设有4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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