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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4 17:44:19
离婚后,一方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双方可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可诉诸,子女有权要求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合理费用,如对方不支付,可向起诉。法律分析;可以先进行协议调解,如果调节不成可以到人民进行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提起诉讼。拓展延伸;离婚后前配偶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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