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10:37:42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全部同意或不同意的合同。其特征包括向公众发出、单方事先制定、不能协商、书面形式、制定方具有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都是格式合同。无效条款包括违反法律、欺诈或胁迫、不公平免除自己义务或加重对方责任。格式合同产生条件是基于社会经济基础,如行业垄断、交易重复性、简便省时。法律分析;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包括。(1)要约向公众发出,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2)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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