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12:20:15
夫妻离婚时,如果房产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子女名下,处理方式如下:1.双方协商处理,可约定归出资方子女或另一方;2.如无法协商,该房产为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律分析;婚後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产,仅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离婚时有如下处理方式。1.双方协商一致处理该房产。此时,法律尊重双方意思自治,双方既可以约定该房产归出资人子女所有、归另一方所有,也可以做其他处理。2.双方无法就该房产的处理协商一致时,按照法律规定,该房产推定为父母仅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属於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产权归出资人子女个人单独所有,离婚时不将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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