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19:04:39
1.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发布了《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确定了中石油和中石化之间的原油交易结算价格机制。2.自2000年6月起,我国开始将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挂钩,最初仅参考新加坡市场的油价。3.2001年11月起,我国对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行了再次改革,将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当国际油价波动在5%-8%的区间内时,国内油价保持不变;超出此范围则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整零售中准价。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