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08:49:58
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不可以买卖。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民法典》规定,未办理物权登记的房屋不能办理过户转让,但可以订立买卖合同。若发生争议,买主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卖主办理产权证书并过户,或要求赔偿。不能转让的房地产包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被限制权利的、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获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办理登记的,以及法律禁止转让的情形。法律分析;一、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不可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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