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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7:55:33
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与其他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且拒不改正、劳动合同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单位还可以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未能协商达成变更协议时,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分析;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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