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0 10:36:20
债务人个人欠下债务,可以执行其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其个人所有的部分,无论该财产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法院都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见本人另一篇文章:夫妻一方欠债,能执行另一方名下的财产吗。但如果债务人已经离婚,曾经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登记在其前配偶名下,法院还能采取执行措施吗。分两种情况;夫妻虽然离婚但对财产没有进行分割的,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名下的财产及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可根据申请执行人的书面申请予以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后,执行法院应当及时通知被执行人的前配偶,并告知其可依法提出异议。夫妻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这种情况最为常见。因为有人欠下大额债务后,为了避免名下房产被法院执行,就是想通过离婚的方式将房产转移给配偶,自己“净身出户”,以此保住家庭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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