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4 02:36:48
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危险犬的具体标准由公安机关会同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定,现确定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危险犬的标准及品种,并通告如下:一、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是指包括格斗犬只等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以及体型特别巨大并容易造成视觉恐惧的大型犬只。二、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品种。1.比特斗牛梗犬 Pit Bull Terrier。2.斯塔福梗犬 StaffordshireTerr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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