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06:06:54
法律分析:如果退货(或发生折让),客户都能退回原来的,作废冲红再开新。但关键是执行过程中,有如下困境。给个人消费者开具个人名义的后,如果退货(或发生折让),联丢了的处理方法。以个人写退货证明,大部分国税局不认,隔月退货时要开红字,或者当月直接做废,必须收回原,否则购买新时,税务局以废票联次不齐不卖新票务局曾经给我的回复,企业和个人联合登报申报丢失作废,然后到税务局接收处罚后,可以开具红字,他妈废话,这怎么可能。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