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4 10:08:29
随着中国经济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来华布局业务,在中国成立子公司或者办事处,并雇佣中国员工。随之产生的问题便是外资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华办事处与其雇佣的中国员工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性质,是否是劳动关系。对于这个问题,首先看《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中国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外资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属于中国企业,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与中国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获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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