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4 17:31:36
拒绝辩护的法条适用于被告人坚持自行行使辩护权并拒绝指定辩护人的情况,应准许并记录在案;若被告人有正当理由拒绝指定辩护人,则应准许,但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由指定。法律分析;拒绝辩护的法条在以下情况下适用。《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规定,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拒绝人民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拓展延伸;拒绝辩护权的条件及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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