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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9 01:25:26
我国《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由此可见,公司章程作为全体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作为公司组织与活动的最基本准则,有权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作出规定,并决定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因此,判断公司对外担保是否有瑕疵首先需要对照公司章程。根据第16条的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可能分别出现如下的情形。其一,规定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其二,规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其三,规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必须由公司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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