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4 17:59:37
本文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特别法人的相关规定。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它们是具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自成立日起即具有机关法人资格,能够从事履行职能所需的民事活动。特别法人不是非营利法人,二者是并列的概念。同时,特别法人的概念从根本上讲是法律技术的产物,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法律分析;一、关于特别法人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七条具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自成立日起,即具有机关法人资格,能够从事履行职能所需的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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