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3 02:54:58
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包括:销售掺假商品、虚假标注商品份量、销售次品谎称正品、以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虚假商品说明、不真实销售标记、其他虚假手段欺诈消费者等。销售失效商品、侵权商品、伪造产地或企业名称的商品也属于欺诈行为。经营者若能证明非欺诈行为,则不构成欺诈。法律分析;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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