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10:07:04
《退耕还林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县级或其委托的乡级必须与具有退耕还林任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期满后,由村集体重新分配,并与承包人签订新的合同。分配方案由村集体确定,并经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法律分析;《退耕还林条例》第二十四条:县级或者其委托的乡级应当与有退耕还林任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退耕还林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拓展延伸;农民退耕还林合同延期管理措施。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