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22:10:02
法律分析:庭外和解和法庭调解的区别。1、性质不同。法庭调解是行使审判权;庭外和解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2、参加的主体不同。法庭调解有何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庭外和解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3、效力不同。根据法庭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庭外和解的诉讼中,则由原告申请撤诉,经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因此在一般的诉讼中,尽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法庭的调解书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被告实在无法到达法庭的,可以双方庭外和解,被告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原告可以再次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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