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20:32:12
购买商品房可拒收的情况:无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超过3个月;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配套环境;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房屋质量影响正常使用、主体结构不合格;未交付使用配套基础设施。法律分析;购买商品房下列情况下可拒绝收房: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经催告超过三个月的;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配套环境的;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的;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配套基础设施未交付使用的。拓展延伸;买房者应该了解的收房权利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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