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可拒收的情况:无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超过3个月;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配套环境;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房屋质量影响正常使用、主体结构不合格;未交付使用配套基础设施。
法律分析
购买商品房下列情况下可拒绝收房: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经催告超过三个月的;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配套环境的;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的;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配套基础设施未交付使用的。
拓展延伸
买房者应该了解的收房权利和注意事项
买房者在收房过程中拥有一定的权利和需要注意的事项。首先,买房者有权拒绝收房,尤其是当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合同约定未能履行时。此外,买房者应注意确保收房时房屋的基本设施和装修符合合同约定,并进行认真的验收。同时,买房者应留意收房时的交付时间、交付方式和相关手续,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此外,买房者还应咨询专业人士,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收房过程中,买房者应保持沟通和协商,若有问题出现,及时与开发商或卖方进行沟通解决,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综上所述,买房者在收房前应了解相关的权利和注意事项,并在实际操作中保持警惕,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购房者在收房前应了解相关权利和注意事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若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合同未履行,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同时,验收时要注意基本设施和装修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交付时间、方式和手续也需谨慎确认,以保障自身权益。咨询专业人士、了解法律法规是明智之举。保持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购房者应保持警惕,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