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2:17:39
法律分析:村民会议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直接民主性,是村民实行自治的权力机构,是本村全体村民自治权力的最高体现者。村民委员会是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是村民实行自治的执行机构和工作机构。村民委员会的直接权力来源于本村村民组成的村民会议。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的权力,均不能超过村民会议。因此,村民会议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应当是:村民委员会必须经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有权每年听取并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有权监督、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在必要时有权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实施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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