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7 00:37:28
不同情况下的无过错责任承担原则:监护人、用人单位、劳务提供方、生产者与销售者、机动车驾驶人、污染者、高度危险作业者、动物饲养人的无过错责任。绝对无过错原则适用于禁止饲养危险动物等案件,责任人无论以何种理由辩解都不免责。法律分析;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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