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6:20:36
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一、提起涉外离婚诉讼的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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