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6:35:27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第4条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1、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1)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和人民武装中服役,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但某些原在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转业军人,在他们掌握和熟悉的机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国人结婚。(2)外交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外交工作的人员,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外交官。(3)人员。是指在编的各级机关、机关的干警。(4)机要人员和其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是指国家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单位从事机要工作,掌握党和国家重大机密和科技尖端机密的人员。法律不准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同外国人结婚,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这也是世界各国立法的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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