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09-25 02:09:08
怀孕期间劳动者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或解除合同,且应根据医疗证明减轻劳动量或调整合适的工作。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还需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休息。产前检查时间也应计入劳动时间。法律分析;怀孕期间劳动者可以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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