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9 12:50:58
一是税务所税务工作人员代开专用的行为。对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一般说来,税务所及其工作人员不能为单位和个人代开专用。但为了不影响小规模企业的销售,法律规定,对有些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但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小规模企业,经核准可以由所在地的税务所代开专用。这些小规模企业包括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单位,但不包括如个体经营者、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等小规模纳税人。同时,将应税劳务、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以及不能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企业,皆不得为之代开专用。对代开专用的小规模企业的确认,由县(市)税务机关根据规定的原则进行。确认后,应编制准予代开专用小规模企业名单,下发有关税务所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