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3 09:35:04
虚假诉讼的证据认定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一、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借条、还款协议等,并以此作为依据向起诉,要求被害人履行。二、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为凭据,向提起诉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三、“借题发挥”型,即行为人伪造有关证据,使债权的标的扩大,或篡改借据上的借款金额、伤残鉴定书的伤残等级结论等。司法实践中,行为人通过以上三种方式制造虚假民事诉讼,这种行为浪费宝贵的民事司法资源,导致真实诉讼无法得到及时审理,严重妨害司法公信力和判决权威性。为了倡导社会诚信,树立民众正确的民事诉讼观,加大对虚假民事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虚假诉讼罪。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