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5-13 07:22:01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和订立条件。根据该条款,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出或同意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情况包括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改制时,以及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满足特定条件。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在一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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