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9 13:34:09
法律分析。劳动者是公司财务负责人,但离职后,公司没有及时变更负责人的,劳动者先与公司领导协商解决,不行,就带上离职证明,先反映到工商局,让工商局注销财务人员,再到税务局注销相关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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