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1-27 00:00:22
申请人需在取得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交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申请条件。1.申请人在2016年3月22日之后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大鹏新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博士后接收函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2.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且未申请或领取除大鹏新区外的深圳其他区(新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3.申请人需在大鹏新区工作,并在大鹏新区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且不存在跨区调动的情况,目前仍在职。申请续发条件。若申请人所在单位为大鹏新区认定的重点企业或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单位,且社保关系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属分局,则视为在大鹏新区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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